柳建法字〔2021〕23号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对由我局制定印发的部分文件予以废止。被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文件目录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8日
(网络传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废止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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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印发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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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印发《柳州市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柳建技字〔2014〕3号 |
2014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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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印发《柳州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报审表》的通知 |
柳建技字〔2014〕17号 |
2014年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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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商品房车位销售管理的通知 |
柳建房字〔2021〕4号 |
2021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