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建科字〔2021〕13号
关于2021年度柳州市建筑节能
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柳建科字〔2021〕7号)安排,我局通过双随机方式,抽调专家组成检查组,于2021年9月22日至9月29日,在全市开展2021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市区、柳东新区、北部生态(阳和)新区、柳江区以及市辖五县的项目进行随机抽项检查,重点检查建设、设计、审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责任主体贯彻落实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有关工作的情况。本次共随机抽取了24个在建项目,其中,居住建筑项目13个,公共建筑项目11个,其中一星级绿建项目12个,二星级绿建项目5个。专家组均对存在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对市区的8个项目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对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柳江区、市辖五县的15个项目下发整改建议书。
从此次检查情况来看,各项目在设计方面对绿建节能的要求做的比较完善,基本能够按照要求进行设计,较往年进步较大;但在施工和监理方面仍然体现出了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不够重视,仍需改进。
二、好的方面
(一)重视建筑节能工作。所有受检项目均按要求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积极配合检查,对相关法规和规定有一定的认知,配套资料比较齐全。设计、审图环节落实建筑节能工作管理相对较好,如柳东新区万象府清苑1#楼及地下室项目的广西荣泰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金世纪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柳江区的一品龙湾14#楼项目的柳州市建筑设计科学研究院、广西金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阳和工业(北部生态)新区的温馨兰亭3#楼项目的柳州市建筑设计科学研究院、广西高建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等,在设计、审图方面均达到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相关要求,对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建筑节能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所有项目均按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抽查的24个项目均能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柳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等要求执行绿色建筑有关标准(其中二星项目5个,一星项目12个)。
(三)建筑节能新型墙材推广应用效果好。烧结页岩多孔砖、普通混凝土砌块及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新型墙体材料在各项目中得到广泛推广应用,未发现使用淘汰落后墙体材料的情况。
(四)整改工作效果较好。对本次专项检查中有问题项目单位,各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柳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柳东新区建设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局对涉及的项目和单位能够及时通知整改并跟踪落实,项目责任单位对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大多数单位都对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和回复,并按时提交整改材料。
三、受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方面
1.部分项目节能报告书内容不完整,如未注明建筑朝向、角度,缺少外遮阳类型、节露验算报告书、隔热检查计算书,凸窗、顶板及侧板未做保温构造设计、屋面保温层实际施工厚度未标明等。
2.部分项目存在节能计算报告书与实际施工图纸数据不一致,如通风开口面积、外墙节能砖厚度、窗户玻璃规格厚度等。
3.部分项目缺少给排水、暖通等专业“广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表”,或表中系数值与施工图设计不符。
4.个别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未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配套设计和建设空调余热回收利用装置。
5.个别项目缺少中央空调系统冷(热)负荷计算书。
(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和监理方面
1.部分施工单位未按设计文件编制建筑工程节能施工方案,编写的节能分项工程缺项,部分节能参数错误等。
2.部分监理单位建筑节能监理细则未按楼号编写节能参数,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不按节能设计图施工、未按要求进行节能送检等未及时向施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
3.部分施工、监理单位依据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版本有误。
4.个别项目屋面保温层设计为正置式屋面,但施工为倒置式,且未按计算厚度增加25%取值,违反了《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230-2010)第5.2.5条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5.部分项目未提供已施工节能工程的节能材料检测报告,或检测报告与设计文件不符,如屋面保温层厚度、外窗玻璃、保温砂浆等检测材料。
(三)绿色建筑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方面
1.部分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与绿色建筑设计自评价表部分项得分不符。
2.部分项目绿色建筑设计自评价表中部分项得分缺少支撑材料,如相应的模拟报告或实测报告。
3.部分项目绿色建筑设计及评价依据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版本不正确,设计依据不完整。
4.部分项目绿建专篇设计自评价表中部分项描述存在错误。
(四)绿色建筑工程施工和监理方面
1.部分项目未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加强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桂建发[2019]11号)要求编制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和绿色建筑监理细则。
2.部分项目制定的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和绿色建筑监理细则未能体现设计文件的具体内容,缺少部分分项工程。
(五)整改资料方面
1.仍有少数项目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整改报告和整改材料。
2.少数项目单位未按整改意见完成整改内容、提交的整改资料不完整。
四、处理意见
(一)对存在的问题项目,下发整改建议(通知)书。市区项目,由市建筑工程管理中心督促整改;柳东新区、北部生态(阳和)新区、柳江区、市辖五县项目由各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柳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柳东新区建设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局督促整改;受检项目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或执法告知书。
(二)对检查情况较好的单位,提出通报表扬,参考行业管理或企业信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享受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出台的各项支持鼓励政策。
(三)对检查情况不合格的单位,除责令限期整改外,提出通报批评,参照行业管理或企业信用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扣分和处罚。
五、各县区监管工作情况
从各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柳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柳东新区建设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局提交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专项自查评估和检查实际情况看,各县区、新区绿色建筑标准设计阶段执行情况均达到了100%,认真贯彻落实了绿色建筑有关政策标准,各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柳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柳东新区建设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局对涉及的项目和单位能够及时通知整改并跟踪落实。各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柳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柳东新区建设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局仍需加强对地方法规和政策的学习掌握,加强对于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在建设、验收过程中的监管,少部分县区由于人手缺乏未开展常规的绿建节能检查或检查频率很低。此次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施工监理单位对于节能、绿建方面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各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柳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柳东新区建设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局还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六、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查找问题,举一反三,确保整改成效。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本通报意见,督促本辖区内各企业和工程项目对照检查组反馈的意见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履职,认真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须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及新节能施工规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广西绿色建筑新标准等政策法规,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工作职责,执行各项规定、标准、要求;同时,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切实提升实施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水平。
(三)加强宣传,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切实把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和管理当中,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指标任务。
附件:1.通报表扬的单位
2.通报批评的单位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1日
(网络传输)
附件1
通报表扬的单位
设计单位:
柳州市建筑设计科学研究院(柳江区一品龙湾14#楼项目、阳和工业(北部生态)新区温馨兰亭3#楼项目);
广西荣泰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柳东新区万象府清苑1#楼项目);
审图单位:
广西金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柳江区一品龙湾14#楼项目);
广西高建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阳和工业(北部生态)新区温馨兰亭3#楼项目);
广西金世纪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柳东新区万象府清苑1#楼项目)。
附件2
通报批评的单位
广西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勘察院新兴基地—12#宿舍楼项目 提交的整改材料缺项多)
广西磊鑫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勘察院新兴基地—12#宿舍楼项目 提交的整改资料中缺少节能相关检测数据)
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房锦苑2#楼及地下室项目 未提供整改资料)
广西建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柳州市民族高中迁建项目图文楼项目提供的整改材料未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