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北海市、桂林三县(区)
发布一批人事信息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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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蔡卓平、周洋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蔡卓平,男,汉族,1976年8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合浦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三级调研员,县纪委监委四级高级监察官,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书记(兼),拟任市直正处级单位正职。
周洋,男,汉族,1981年6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北海市海城区委副书记,拟任市直正处级单位正职。
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6年3月20日前邮寄或直送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政编码:536000;联系电话:0779-12380-1,举报网站:http://bh.gx12380.gov.cn。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
2026年3月13日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谢锦同志免职的通知
二塘乡、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免去谢锦同志的象山区经济调查队队长(副科长级)职务。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1日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杨肖钰、覃龙彪同志任职的通知
二塘乡、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杨肖钰同志任象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覃龙彪同志任象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1日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关于钟源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钟源泉同志任桂林市秀峰区丽君街道司法所所长,免去其桂林市秀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6日
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谢青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区直、中直驻永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免去谢青同志的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长级)职务;
免去赵宇玉同志的永福县司法局苏桥司法所所长职务。
永福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9日
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龚翠萍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区直、中直驻永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龚翠萍同志(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张素平同志(永福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罗荣庞同志(永福县司法局广福司法所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莫贵国(永福县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龚燕玲同志(永福县中医医院院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5年2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于清同志(永福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5年1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永福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