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思路
近年来,自治区及我市相继出台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校和科研院所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性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办发〔2016〕42号)、《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柳发〔2017〕12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人才小高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修订稿)>的通知》(柳政发〔2017〕42号)等文件,从管理体制、人才培养、引才用才、创新激励等各个方面,对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我局2017年9月4日召开的局长办公会对上述文件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要从加快推进我市人才强柳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出发,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保障的针对性政策,解决好高层次人才的后顾之忧,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
二、研制过程
一是研制文件。2017年11月6日,我局局长办公会对《柳州市强化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保障措施》(以下简称《保障措施》)进行审议,研究讨论了统筹协调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的相关规定等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相关业务科室根据会议要求,对文件进行了修改。二是广泛征求意见。2017年11月10日,我局分别致函市委组织部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保障措施》进行意见征求。同时,下发通知向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高中学校及市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意见征求。三是审议修改。我局根据征集到的各单位修改意见,对《保障措施》进行了修订。并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要求,于2017年12月18日-2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三、主要框架
《保障措施》包括以下三个部分:一、高层次人才的界定;二、保障措施;三、办理流程
四、突出特点
《保障措施》明确了高层次人才的界定、保障措施和办理流程,妥善解决了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柳入学(园)的工作,对深入实施人才强柳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我市人才高地,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具有积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同时,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积极配合,确保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我市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