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重新公示2023年柳州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师德模范、优秀支教轮岗教师、优秀责任督学、教育改革先锋拟评选人员名单的通知

2023/08/23 9.6k 阅读 173 点赞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市属各学校,局二层机构,各有关单位:

    因在公示期间接到相关反映,现对2023年柳州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师德模范、优秀支教轮岗教师、优秀责任督学、教育改革先锋拟评选人员名单重新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8月23日至8月29日(5个工作日)。如对拟评选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地址、邮编及电话),于2023年8月29日前(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为准)向柳州市教育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教育与对外交流科,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2519室,邮编:545616),联系电话:2815632。如实反映拟评选人员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2023年柳州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师德模范、优秀支教轮岗教师、优秀责任督学、教育改革先锋拟评选人员名单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3年8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