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柳教基〔2023〕82号关于做好首批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推荐的通知

2023/12/29 7.8k 阅读 198 点赞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高中: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首批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的通知》(桂教办〔2023〕1656号)转发给你们,具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区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单位申报,每个县区(新区)积极申报,实验区申报工作须经本级人民政府在申报书上批准盖章。实验校以学校为单位单独申报,也鼓励学校作为主体单位与合作较为紧密的科技馆、青少年宫、高校、产业园区等单位联合申报,每个县区(新区)实验校申报数量1-3个。各县区(新区)要坚持实验区和实验校不交叉、各类型区域和中小学校广覆盖原则,统筹兼顾,适当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

    二、请各县区(新区)于2023年12月29日前将本辖区工作联络人姓名、单位职务和手机号等信息发送至邮箱:lzjjk2007@163.com,并于2024年1月2日上午10:00前将加盖公章的实验区和实验校申报表(附件1、2)和《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和实验校申报信息及后续具体支持措施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我局基础教育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上述电子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闭燕霞,2815947。邮寄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2513室。

    附件:1.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申报表

          2.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校申报表

          3.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和实验校申报信息及后续具体支持措施汇总表

          4.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首批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的通知(桂教办〔2023〕1656号)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3年12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