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鹿寨县公安局寨沙派出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成功办结辖区首例“跨省通办”业务。户籍在广东的梁先生顺利办理了户口迁移“跨省通办”落户手续,避免往返舟车劳顿之苦,节约了办事成本,真正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9月24日,广东籍的梁先生与其妻子来到该所户籍室向民警咨询户口迁入的问题。梁先生称,其在寨沙镇生活多年,现欲将户口从广东省信宜市思贺镇迁到其妻子所在户籍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寨沙镇。
得知该情况后,户籍民警告诉梁先生鹿寨现已开通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业务,只需提供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拟迁入地和拟迁出地户籍民警在网上对接就可以办理好跨省迁出、迁入业务,不必像以前还要跑到广东省迁户口。
梁先生听后十分高兴,在民警耐心指导下,填写好申请表并提交了相关材料。民警顺利为其办理了户口准迁证,告知其待办理好后会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他前来领取。
10月11日,梁先生接过民警手中办好的户口簿开心地说:“现在户籍窗口服务真便民,免去了我们来回奔波之苦,真的太感谢你们民警了!”


具体办理流程
01、办理事项
跨省户口迁移
02、办理城市
在以下试点城市可以办理户口迁移“跨省通办”。
福建省试点城市:全省;
广东省试点城市:广州市、珠海市、东莞市、惠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试点城市: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
海南省试点城市: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
03、申请受理
申请人根据迁入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迁入,且申请人同意选择“跨省通办”服务。
4、办理程序
迁出地公安派出所收到户口准迁信息,完成信息核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收到户口迁出信息,完成信息核查,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