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建函字〔2020〕595号
关于再次征求《柳州市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地下管线暂行管理规定》修改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会议决定通知(〔2020〕105号)要求,我局起草了《柳州市城市道路同步建设地下管线暂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9月4日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对各有关单位反馈的意见部分采纳并进行了完善,现再次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11月11日前将修改意见(盖章版和可修改版)反馈我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龙生,联系电话:2824157。
电子邮箱:jwcjk2@163.com。
附件:1.柳州市城市道路同步建设地下管线暂行管理规定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2.《柳州市城市道路同步建设地下管线暂行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各相关单位意见及采纳情况汇总表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