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建管字〔2020〕96号
关于开展2020年柳州市住建系统第四季度
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暨2021年元旦、春节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20〕30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柳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履职考核办法》(柳建管字〔2020〕74号)、《柳州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履职考核办法(试行)》(柳建管字〔2016〕60号),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12月起开展2020年第四季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暨2021年元旦、春节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调研形式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何韬担任,副组长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韦融军担任,成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市建管中心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二)各县(区)住建局、柳东建设局、北部生态新区规建局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结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20〕30号)及本通知要求,对县区所辖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三)各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严格落实领导带班检查制度,对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我局将对每个在柳州从事施工生产的施工、监理企业项目进行现场履职情况检查。
二、检查要求及内容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行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行业抽查由我局组织,市建管中心具体实施,市质安协会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着重检查保障性住房、“严管工程”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
(一)工程建设五方主体及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的落实情况;
(二)宣传贯彻和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图册》工作情况;
(三)危大工程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的建立情况,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的方案编制、论证和实施情况;
(四)各在建工程项目的深基坑、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脚手架、高大模板工程、临边洞口等部位的安全防护情况;
(五)各工程项目施工机械用电及维护保养,特别是建筑起 重机械安拆使用情况;
(六)部署开展“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建筑施工安全等工作情况;
(七)各工程项目落实“防艾”攻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治理、防范中小学生溺水等工作情况;
(八)各建筑工地消防器材配备、施工临时用电、动火审批手续及工人宿舍区用电用火安全防护情况;
(九)建筑工地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体系的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特别是对冬季消防应急准备、疫情防控的工作情况;
(十)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履行情况;
(十一)各县(区)级建设行政部门今年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情况;
(十二)各县(区)级建设行政部门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手册(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情况;
(十三)各县(区)级建设行政部门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制度情况,以及推进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使用及迎检考核工作落实情况;
(十四)各县(区)级建设行政部门开展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工作的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各施工、监理企业自查自纠时间为自发文之日起至12月30日,并于12月30日前将自检情况上报市建管中心督查科(电子版),自检自查内容应包含发现问题列表、采取的措施和整治的效果等内容。
(二)施工现场抽查时间为12月31日至1月22日(含各县区层级监督检查时间,具体行程另行通知)。市建管中心结合企业上报材料将行业抽检情况形成汇总材料(含相关图片)于1月30日前上报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在抽检中,检查组要对有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要求认真落实的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应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并将整改要求和结果整理归档,及时上报并跟踪整改情况。
(二)各施工、监理企业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全面彻底、扎实地开展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做好自检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及隐患,能现场解决的,立即现场解决,决不拖滞;对不能立即解决的,要求做到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定时定员定责跟踪完成,并以此为契机,完善质量安全生产的良好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三)各县区住建局、柳东建设局、北部生态新区规建局要重视并积极配合做好本次检查工作。
在本次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层级监督检查结束后,我局将通报各县区住建局、柳东建设局、北部生态新区规建局、各施工、监理企业2020年质量安全生产监管情况。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行动,认真落实有关责任,全力做好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工作。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1日
(网络传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