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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01/12 1.9w 阅读 548 点赞

签发人: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以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宣传法律知识、积极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大力度整顿市场秩序,为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领导亲自召开年度法治政府工作会议,部署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组织专题研究年度法治建设2,领导班子专题学法2次。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重新修订权责清单。结合自治区、柳州市机构改革安排和部分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全面梳理编制我局共92项权责清单,其中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31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权力52进一步明晰、界定与行政职权事项相对应的责任事项。

2.做好法治政府建设验收年工作。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验收年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验收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验收工作。我局逐条对照验收标准,对过去5年法治政府建设成果进行了梳理,并形成工作台账,在市委督查组对我局的检查验收中,我局十三五期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督查组的认可。

3.开展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我局持续开展优化政务服务、简易办全城通办等工作。通过不断优化提升,2020我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网上办理率99.37%,承诺提速率60.33%即办件比例25.29%,最多跑一次比例100%,零跑腿事项比例80.46%,政务一体化平台全年共受理业务5249件,办结5249件,办结率100%政务服务满意率100%我局全城通办事项共7项,均已顺利开展通办业务。

4.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2020年我局持续优化住建行业营商环境,推进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建设并完成初步验收进度排名全区第二。推行拿地即开工运行模式,同步配套实施事前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出台《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工作办法(试行)》获全区推广。办理建筑许可指标全区排名第二,水电气报装指标排名居全区前列。

5.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进一步完善住建领域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制定了《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柳建管字〔202094号),修订后重新印发了《关于印发<柳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考评办法>意见的通知》(柳建管字〔202078号)、《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履职考核办法>的通知》(柳建管字〔202074号)。开展3.15信用承诺书签署活动,共收集公示了465家房地产、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新型墙体材料等行业企业及行业协会的信用承诺书。编制了2020年双公示事项目录,我局共有双公示事项2全年共归集双公示信息468件。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和市人大对《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审查和修改论证工作。做好《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实施后的宣传普法工作,制定了宣传方案落实宣传经费,印制了一批宣传品张贴到我市各村镇

2.强化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种法律文件监督管理。全年我局起草和代市政府起草规范性文件共7,均按要求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组织做好涉及民法典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局拟废止规范性文件5件,拟修改4件,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84各类合同及涉法文书的审查关,如政府投资的ppp工程项目合同、日常管理合同等各类合同及示范文本,均纳入法制审查范围,防范法律风险。

3.出台了《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必进行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必过会,全年审查重大行政决策2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

1.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4人参加今年的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及考试考核通过14人,通过率100%完成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全局共148人完成执法换证工作

2.制定公布了《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组织全局业务科室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共计16,均全部完成

3.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更新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并在官方网站予以公布。对照自治区住建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逐一核对,我局无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按市政府统一部署完成年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绩效考核验收工作,无扣分情形。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99条次,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3条次。

2.牵头办理人大建议13件、政协提案9件。配合办理人大建议31件,政协提案21件。答复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格落实《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则》,全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法院判决均维持了我局的行政决定,在李懿健诉我局行政处理决定纠纷一案中,我局杨林副局长出庭应诉;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委托法律顾问办理民事诉讼案件1件。

(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3条,经排查核实后向市扫黑办移送线索11向市城管执法局移送违法行为线索18条,市城管执法局均按照《行政处罚法》依法查处。

(八)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宣传。重点抓好关键少数的普法工作,针对局领导工作繁忙的特点,利用好一堂会、一份简报开展对局领导法治培训工作,2020年利用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组办公会等契机开展了民法典集中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搜集各级机关法治动态,制作法治动态简报2份。利用好一堂课,一批书开展对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工作。2020年开展法治讲堂”3期,邀请我局政府法律顾问崔宇平律师、郭林律师和参与《广西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的粟勤生教授为我局干部职工进行法治政府建设讲座;我局组织编制了2020年版《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汇编》,共收录法律法规规章151部司法解释11篇,重要文件15件,约100万字,较为全面的涵盖了住建领域的各个方面;购买《宪法》、《民法典》等一批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参考书籍共计50多本向我局干部职工发放,促进住建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622人参加2020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参考率及合格率均达100%。开展了柳州市住建局2020年度12·4宪法宣传月暨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20201014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80余人观看司法部民法典讲座视频,20201030日邀请我局法律顾问郭林律师给全体干部职工110人进行了民法典的解读讲座,20201128日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以及各城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共100余人收看住建部民法典讲座,2020122日局党组中心组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活动,局党组书记何韬领学了民法典,2020124日我局组织18人参加了柳州市宪法宣传周的启动仪式,参加集体向宪法宣誓活动。推动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各直属单位分管法治负责人和法制科负责人200余人次,观看了我局2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出庭应诉庭审视频。通过观看我局的诉讼案例庭审过程,切实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

二、存在问题

虽然开展了上述工作,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

(一)行政执法监督有待加强。我局行政处罚权移交市执法局后,行业监管工作面临巨大的调整和变化,我局移交违法行为线索后,执法局对部分违法案件不能及时依法开展查处工作,行政处罚案件数据情况未能与我局进行共享,行政执法与行业监管仍然存在脱节现象。

(二)推进行业监管信用建设刚刚起步。行政许可审批权和行政处罚权移交后,我局开始重视和研究诚信体系建设,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局已出台了信用管理办法,还与其他部门联合出台了联合惩戒制度。但与外地先进城市相比,我局这些制度没有一个比较强大的系统平台做支持,目前仅在个别领域使用到信用管理手段,还无法做到在全行业开展信用体系管理,信用管理的威慑力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有待加强。我局的规范性文件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法规科在开展合法性审查发现,部分科室起草规范性文件时,违反上位法规定的情况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到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效果,同时增加了我局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风险。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应当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提早谋划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出台我局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科学谋划,落实责任。

(三)加强学习法律法规,提高用法意识。加强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各专业会议、业务培训会等平台,适时穿插或专题开展住建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违法违纪案例警示教育。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强化法制审查,推进行政行为的法制化、科学化。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开展法制审查,认真研究和对待合理化意见及建议,防范法律风险,充分发挥法制审查在经济建设和行业管理中的参谋和助手的作用。

(五)提高政务服务与营商环境的质量和水平。积极转变行政观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把依法行政与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责任落实,把向社会承诺的各项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依法、便捷、高效地为群众提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注重协调配合,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认真研究探索行政监管工作与审批许可、行政处罚的无缝衔接,主动加强部门间的联系、联动以及联合执法,发挥联动机制效能。进一步探索住建行业信用建设,以信用体系为抓手,加强对个人和单位的信用管理,倡导诚实守信,建立对失信个人、单位联合惩戒机制,下功夫研究解决检查难、查处难等行业监管中的棘手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其他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力度。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8

(网络传输)


签发人: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2020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以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宣传法律知识、积极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大力度整顿市场秩序,为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领导亲自召开年度法治政府工作会议,部署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组织专题研究年度法治建设2,领导班子专题学法2次。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重新修订权责清单。结合自治区、柳州市机构改革安排和部分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全面梳理编制我局共92项权责清单,其中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31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权力52进一步明晰、界定与行政职权事项相对应的责任事项。

2.做好法治政府建设验收年工作。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验收年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验收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验收工作。我局逐条对照验收标准,对过去5年法治政府建设成果进行了梳理,并形成工作台账,在市委督查组对我局的检查验收中,我局十三五期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督查组的认可。

3.开展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我局持续开展优化政务服务、简易办全城通办等工作。通过不断优化提升,2020我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网上办理率99.37%,承诺提速率60.33%即办件比例25.29%,最多跑一次比例100%,零跑腿事项比例80.46%,政务一体化平台全年共受理业务5249件,办结5249件,办结率100%政务服务满意率100%我局全城通办事项共7项,均已顺利开展通办业务。

4.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2020年我局持续优化住建行业营商环境,推进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建设并完成初步验收进度排名全区第二。推行拿地即开工运行模式,同步配套实施事前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出台《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工作办法(试行)》获全区推广。办理建筑许可指标全区排名第二,水电气报装指标排名居全区前列。

5.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进一步完善住建领域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制定了《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柳建管字〔202094号),修订后重新印发了《关于印发<柳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考评办法>意见的通知》(柳建管字〔202078号)、《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履职考核办法>的通知》(柳建管字〔202074号)。开展3.15信用承诺书签署活动,共收集公示了465家房地产、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新型墙体材料等行业企业及行业协会的信用承诺书。编制了2020年双公示事项目录,我局共有双公示事项2全年共归集双公示信息468件。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和市人大对《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审查和修改论证工作。做好《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实施后的宣传普法工作,制定了宣传方案落实宣传经费,印制了一批宣传品张贴到我市各村镇

2.强化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种法律文件监督管理。全年我局起草和代市政府起草规范性文件共7,均按要求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组织做好涉及民法典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局拟废止规范性文件5件,拟修改4件,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84各类合同及涉法文书的审查关,如政府投资的ppp工程项目合同、日常管理合同等各类合同及示范文本,均纳入法制审查范围,防范法律风险。

3.出台了《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必进行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必过会,全年审查重大行政决策2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

1.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4人参加今年的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及考试考核通过14人,通过率100%完成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全局共148人完成执法换证工作

2.制定公布了《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组织全局业务科室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共计16,均全部完成

3.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更新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并在官方网站予以公布。对照自治区住建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逐一核对,我局无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按市政府统一部署完成年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绩效考核验收工作,无扣分情形。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99条次,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3条次。

2.牵头办理人大建议13件、政协提案9件。配合办理人大建议31件,政协提案21件。答复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格落实《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则》,全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法院判决均维持了我局的行政决定,在李懿健诉我局行政处理决定纠纷一案中,我局杨林副局长出庭应诉;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委托法律顾问办理民事诉讼案件1件。

(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3条,经排查核实后向市扫黑办移送线索11向市城管执法局移送违法行为线索18条,市城管执法局均按照《行政处罚法》依法查处。

(八)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宣传。重点抓好关键少数的普法工作,针对局领导工作繁忙的特点,利用好一堂会、一份简报开展对局领导法治培训工作,2020年利用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组办公会等契机开展了民法典集中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搜集各级机关法治动态,制作法治动态简报2份。利用好一堂课,一批书开展对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工作。2020年开展法治讲堂”3期,邀请我局政府法律顾问崔宇平律师、郭林律师和参与《广西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的粟勤生教授为我局干部职工进行法治政府建设讲座;我局组织编制了2020年版《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汇编》,共收录法律法规规章151部司法解释11篇,重要文件15件,约100万字,较为全面的涵盖了住建领域的各个方面;购买《宪法》、《民法典》等一批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参考书籍共计50多本向我局干部职工发放,促进住建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622人参加2020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参考率及合格率均达100%。开展了柳州市住建局2020年度12·4宪法宣传月暨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20201014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80余人观看司法部民法典讲座视频,20201030日邀请我局法律顾问郭林律师给全体干部职工110人进行了民法典的解读讲座,20201128日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以及各城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共100余人收看住建部民法典讲座,2020122日局党组中心组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活动,局党组书记何韬领学了民法典,2020124日我局组织18人参加了柳州市宪法宣传周的启动仪式,参加集体向宪法宣誓活动。推动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各直属单位分管法治负责人和法制科负责人200余人次,观看了我局2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出庭应诉庭审视频。通过观看我局的诉讼案例庭审过程,切实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

二、存在问题

虽然开展了上述工作,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

(一)行政执法监督有待加强。我局行政处罚权移交市执法局后,行业监管工作面临巨大的调整和变化,我局移交违法行为线索后,执法局对部分违法案件不能及时依法开展查处工作,行政处罚案件数据情况未能与我局进行共享,行政执法与行业监管仍然存在脱节现象。

(二)推进行业监管信用建设刚刚起步。行政许可审批权和行政处罚权移交后,我局开始重视和研究诚信体系建设,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局已出台了信用管理办法,还与其他部门联合出台了联合惩戒制度。但与外地先进城市相比,我局这些制度没有一个比较强大的系统平台做支持,目前仅在个别领域使用到信用管理手段,还无法做到在全行业开展信用体系管理,信用管理的威慑力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有待加强。我局的规范性文件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法规科在开展合法性审查发现,部分科室起草规范性文件时,违反上位法规定的情况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到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效果,同时增加了我局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风险。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应当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提早谋划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出台我局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科学谋划,落实责任。

(三)加强学习法律法规,提高用法意识。加强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各专业会议、业务培训会等平台,适时穿插或专题开展住建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违法违纪案例警示教育。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强化法制审查,推进行政行为的法制化、科学化。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开展法制审查,认真研究和对待合理化意见及建议,防范法律风险,充分发挥法制审查在经济建设和行业管理中的参谋和助手的作用。

(五)提高政务服务与营商环境的质量和水平。积极转变行政观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把依法行政与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责任落实,把向社会承诺的各项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依法、便捷、高效地为群众提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注重协调配合,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认真研究探索行政监管工作与审批许可、行政处罚的无缝衔接,主动加强部门间的联系、联动以及联合执法,发挥联动机制效能。进一步探索住建行业信用建设,以信用体系为抓手,加强对个人和单位的信用管理,倡导诚实守信,建立对失信个人、单位联合惩戒机制,下功夫研究解决检查难、查处难等行业监管中的棘手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其他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力度。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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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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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