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建管字〔2021〕3号
关于公布柳州市2020年11月份广西建筑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运行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我市2020年11月份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桂建通”平台)建设运行情况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30日24时,全市在建市政房建项目共570个,在职工人数共6.6万人,其中,实名制信息采集完成率为99.9%;农民工工资专户绑定率为100%;“桂建通”绑卡率高于90%的项目有495个,桂建通绑卡率为95.3%;“一金七制”
资料综合上传率为38.9%;10月工资代发率93.7%;11月考勤合格率为73.5%,考勤数据更新率为86.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实名制信息采集不及时,根据区厅要求,实名信息采集率使用月平均数据,现仍有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及时进行实名制信息采集。二是较多项目考勤率未能达到标准要求,其中,11月零考勤的项目有13个,连续2个月无考勤且未整改的工程项目有1个,连续3个月无考勤且未整改的工程项目有1个。三是仍有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台代发农民工工资,其中,连续2个月未代发工资且未整改的工程项目有2个,连续3个月未代发工资且未整改的工程项目有6个。四是“一金七制”材料上传不充分,我市11月份“一金七制”资料上传率仅为38.9%,全区排名第11,各项目“一金七制”材料详细上传情况见附件7。
三、整改措施
(一)对于承建项目11月份考勤记录为“零”的广西龙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3家施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自治区住建厅予以全区通报批评,我局扣减诚信分2分。
(二)对于承建项目10月份至11月份连续2个月考勤记录为“零”的浙江唯扬建设有限公司,自治区住建厅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扣减各企业诚信分3分,我局责令其停工整改,市建管中心负责督促项目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成后,需将整改材料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管科,方可恢复施工。
(三)对于承建项目9月份至10月份连续2个月均未通过“桂建通”平台代发农民工工资的鹿寨县第六建筑工程公司等2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4),自治区住建厅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扣减各企业诚信分3分,我局责令其停工整改,鹿寨县住建局、柳江区住建局负责督促项目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成后,需将整改材料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管科,方可恢复施工。
(四)对于承建项目连续3个月考勤记录为“零”,且要求于10月份整改完成但11月份仍未整改完成的广西金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治区住建厅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扣减各企业诚信分3分,同时,暂停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参加房建市政工程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我局责令其停工整改,三江县住建局负责督促项目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成后,需将整改材料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管科,方可恢复施工及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
(五)对于承建项目8月份至10月份连续3个月均未通过“桂建通”平台代发农民工工资的百色市银江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施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6),自治区住建厅予以全区通报批评,挂牌督办,并扣减各企业诚信分3分,我局责令其停工整改,各项目住建主管部门应将其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巡查重点名单,负责督促项目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成后,需将整改材料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管科,方可恢复施工。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市建管中心、各县区、新区住建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平台新申请项目账号的跟踪监管,确保项目账号审核通过后,及时完成实名制信息采集、工资专户绑定、桂建通卡绑定工作,确保月考勤率达标,以及每月底前完成上月农民工工资代发,并根据一金七制完成情况督促本辖区项目及时上传完善“一金七制”相关证明资料。
(二)认真抓好问题突出项目督促整改。市建管中心、各县区、新区住建主管部门要对本通知中指出的各工程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检查整改情况于1月8日前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管科。
(三)依法联合惩戒。对连续3次被通报的施工项目,我局将上报自治区住建厅,请自治区住建厅将其总承包企业列为严管企业,并立即对其启动建筑施工企业核查,将项目负责人列入个人失信名单。同时报送柳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附件:1.市建管中心、各县区、新区“桂建通”实名制工作
质量综合情况统计表
2.承建工程项目11月份考勤记录为“零”的企业
(项目)名单
3.承建工程项目10月份至11月份连续两个月考勤
记录为“零”的企业(项目)名单
4.承建工程项目9月份至10月份连续2个月农民工
工资均未通过“桂建通”平台代发的企业(项目)名单
5.承建工程项目连续3个月以上考勤记录为“零”且
未完成整改的企业(项目)名单
6.承建工程项目8月份至10月份连续3个月农民工
工资均未通过桂建通平台代发的企业(项目)名单
7.柳州市一金七制完成情况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8日
(网络传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