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建质消字〔2021〕9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柳州市第一次建设工程
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动态监管评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桂建发〔2019〕14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诚信综合评价办法》(桂建发〔2019〕2号)和《柳州市住建系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整治工作行动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检测机构的检测质量行为,加强建设工程消防源头把关,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质量安全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1年度第一次柳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机构动态监管评价和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技术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检查对象
在柳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提供消防检测的检测机构,主要包括:
(一)在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完成信息入库,并已出具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
(二)在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备案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
二、评价检查工作方式
(一)本次动态监管评价采取组织专家抽查的方式进行。
(二)本次动态监管评价每个检测机构只检查一个项目。受检机构先进行项目抽签,由受检机构人员从该机构的待检项目中以纸质签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受检项目。
三、评价检查工作内容
(一)核查检测机构基本信息。按《检测规定》要求,检查检测机构相关基本信息、技术人员信息、检测设施设备状况和质量管理工作是否符合要求,对照住建厅下发的《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综合考核评分表》行考评。
(二)抽查检测机构工作质量。重点抽查2020年10月以来,检测机构承接的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项目,核实已出具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对照住建厅下发的《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动态监管评分表》进行考评。重点核查是否存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是否指派无相关技术能力人员进行检测,是否按规范标准开展检测,是否对检测检查过程进行真实记录,相关检测报告是否在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备案或通过管理平台出具,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等情况。
四、评价检查工作时间
评价检查时间:2021年7月15-31日,具体时间及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动态监管评价检查工作,认真进行自检自查,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各检测机构要树立法律责任意识,始终把服务质量放在首要位置,严禁为争揽业务恶性竞争,降低检测质量。
(三)进一步规范检测行为。检测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正视存在的问题,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改正,要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业务培训等制度,强化实地操作训练,严格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开展检测工作,不断提高消防检测水平,确保建设工程消防安全。
联系人:覃晓成,联系电话:2803050。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9日
(网络传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