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建科字〔2021〕10号
关于转发《自治区住房城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全区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专项
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全区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报》要求,做到举一反三,认真做好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全区执行建筑
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4日
(网络传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