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建物改字〔2021〕15号
关于对《关于建立柳州市应急物业服务人
备选库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应急物业服务人备选库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建立”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关于建立柳州市应急物业服务人备选库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10月2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lzszjjwyfgk@163.com。
附件:关于建立柳州市应急物业服务人备选库的通知(征求
意见稿)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4日
(网络传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