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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2021年下半年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作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2022/03/31 2.0w 阅读 170 点赞

柳建设字〔20224

柳州市2021下半年勘察、设计、施工图

审查工作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柳州市2021年下半年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作质量检查的通知》,我局于20221组织检查组开展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质量检查共抽查了14个项目,其中房建项目10项(公建项目5项,居住建筑2项,其他项目3项);市政公用项目4项(道路项目2项,排水项目2项);涉及建设单位14家,勘察单位10家,设计单位14家,施工图审查机构5家。

从检查总体情况看,大部分受检单位能认真贯彻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较好,消防、人防设计不断加强,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在工程设计中得到重视,市政公用设施工程设计质量稳步提升。各单位均能按规定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执业,无超越资质执业行为。

二、房屋建筑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勘察

1. 个别项目存在大面积回填土场地,厚度极不均匀,未对填土不良土层进行针对性的分析、提供治理措施及建议。

2. 个别项目场区存在基坑(边坡)工程场地,缺少对边坡稳定性分析评价。

3. 个别项目勘察场地为岩溶发育区,对岩溶分析评价不全面,缺乏针对性,未在详勘阶段提出专项性岩溶施工勘察的建议。

4. 个别项目未按规范要求对砼基础结构层以上相关土层土样、水样进行腐蚀性分析,未按规范要求分层次对土体、水体腐蚀性进行分析。

5. 部分项目在不均匀地基的红黏土场地中,布孔间距大于12m,钻孔间距过大,不能有效揭露覆盖层厚分布。

6. 个别项目对填土分布场区、拟采用的复合地基方案评价分析缺乏针对性,未对所选用复合地基方案可能存在的不利影响、可能的工程风险进行预估分析。

7. 个别项目在勘察场地内地下水分析中,对上层滞水分析评价不合理,未能合理分析上层滞水的水位及补给关系。

8. 个别项目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土工试验,缺少相关方责任人及该项目负责人的签章认可。

(二)建筑设计

1. 部分项目楼板未采取隔声措施,隔声性能分析报告未按项目实际构造分析。

2. 个别项目防火构造措施不足,消防车道未按规定标识,未注明荷载限值。

3. 部分商业建筑计算疏散宽度时,每100人最小疏散净宽度取值有误。

4. 个别项目绿色建筑设计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未提供土壤氡检测报告。

(三)结构专业

1. 个别工业项目建筑楼面活荷载较大,未考虑活荷载不利布置。

2. 个别项目因设置吊车梁、夹层梁、楼层梁、大跨度过梁形成的短柱,箍筋未全高加密。

3. 部分项目卫生间恒载未考虑沉坑实际填料及装装修荷载,部分工程偏小。

4. 剪力墙底部加强区边缘构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

5. 悬挑梁垂直支撑在剪力墙肢,面筋直锚长度不足。

6. 桩基置于中风化灰岩为破碎岩,不满足嵌岩桩条件,不应按嵌岩桩公式计算。

7. 部分工程建筑选用的旧版楼梯标杆图集,对应的水平荷载取值不能满足现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要求。

8. 采光井钢构未进行防火计算及采取防火措施。

9. 部分工程基础开挖深度超过5米,未按要求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

(四)给排水专业

1. 个别项目部分楼层水压超0.2MPa,未采取减压措施,不符合《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要求

2. 个别项目中雨水管道穿越屋面未见有防水措施。

3. 个别项目的架空层局部位置不满足灭火器保护距离要求。

(五)电气专业

1. 电梯供电回路未设置单独的隔离保护电器。

2. 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上方设置的出口标志灯未有所区别。

3. 公建、住宅的首层大堂(门厅)未设置用于应急救护的电源插座。

4. 个别工程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柴油发电机房内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未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6. 未明确综合布线系统的通信电缆和光缆的燃烧性能等级。

(六)暖通专业

1. 部分项目走道未按规范要求划分防烟分区。

2. 部分项目位于高处不便于开启的自然排烟窗未设手动开启装置。

三、市政公用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政道路设计方面

1. 部分项目缘石半径偏大,未采用规范推荐值。缺少路面结构、挡土墙等相关计算书。

2.设计说明中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与勘察报告不一致。

3.个别项目存在设计速度调整,属于技术标准的重大调整,未补充原初步设计批复单位的批复意见。

4.图纸中未见信号灯、海绵城市排水设计图。

5.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未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

(二)市政给排水设计方面

1.部分项目缺少初步设计批复、方案批复等依据文件。

2.个别项目缺少雨水口流量计算,未按照《室外排水设计标准》要求计算。

3.个别项目缺少抗震设计说明,或抗震设计说明不全面,仅有抗震设防烈度,缺少项目的抗震设防类别及拟采用的抗震设防措施。

4.串联雨水口缺定位数据,雨水量未按照项目所在地区暴雨强度公式进行计算。

5.个别项目中污水量计算不符合《室外排水设计标准》,施工图中管段与原有沟渠标高冲突。

6.截流井大样图数据不详,缺少对应的井编号、进出水管标高、管径等具体数据。

四、处理意见

(一)针对存在问题,检查组已向各勘察设计单位、审图机构发出整改建议书,要求认真整改,并将整改内容反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确保在项目建设中得到落实。各勘察设计单位、审图机构应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要从历年来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中吸取教训,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和施工图审查质量

(二)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对勘察、设计单位和审查机构实施动态化、差异化监管,不断提升质量监管水平。

(三)本次检查的结果,将作为2021年度勘察设计行业企业诚信评级的重要依据。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330

(网络传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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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