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建物改字〔2022〕7号
关于开展柳州市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暨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行业服务质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国家文明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生活垃圾分类、疫情防控常态化、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开展柳州市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暨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点检查内容
(一)信用信息情况:
1.企业、项目在广西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申报情况;
2.物业企业经营管理行为情况。
(二)物业服务日常管理:
1.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开展物业服务等情况;
2.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信息公示情况;
3.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情况;
4.业主咨询、投诉处理情况;
5.物业管理区域内是否存在《条例》禁止性行为及处理情况。
(三)消防设施:
1.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等管理情况;
2.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及人员配备情况。
(四)电梯设施:
电梯年检、维修、养护等管理情况。
(五)二次供水:
1.二次供水设备维护、检修情况;
2.二次供水水箱消毒记录情况。
(六)防汛工作:
1.小区排水设施运行情况;
2.防汛应急预案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七)环境卫生:
1.小区公共环境卫生管理情况;
2.电梯间等公共区域清洁消杀情况。
(八)装饰装修活动管理:
1.建档保存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资料情况;
2.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及管理情况;
3.对装饰装修现场进行巡查情况。
(九)安全生产:
1.小区安全防范体系制度建立情况,落实责任主体情况;
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3.消防、电梯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十)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1.商品房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交未交情况;
2.已建立维修资金的物业小区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十一)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国家文明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爱国卫生运动、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情况。
三、检查方式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采取自检自查、查阅资料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
四、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0月15日。
五、其他要求
(一)各城区(新区)住建部门要按照市、区两级物业管理职责分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全国文明城市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生活垃圾分类、疫情防控常态化、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要求,对辖区内对各物业管理区域开展专项检查,压实物业公司主体职责。检查辖区内的小区数量不得少于总数的10%,且高层小区抽检率不得低于高层小区的60%。
(二)根据《条例》有关规定,物业服务行业组织应协助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按照规定程序委托物业服务行业组织等第三方开展相关工作。
(三)各城区(新区)住建部门对辖区内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并严格按《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暨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检查结果报告》(详见附件1)格式报送检查结果,同时进一步完善辖区内《XX区住宅小区及物业企业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各城区(新区)请于10月15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发送至市住建局物业房改科邮箱(lzszjjwyfgk@163.com)。市住建局对各城区(新区)检查情况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予以通报。
附件:1.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暨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检
查结果报告
2.XX区住宅小区及物业企业情况统计表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31日
(网络传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