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我市人社部门获悉,我市《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年度验证工作启动。持证市民须在6月30日前完成年度验证,未通过验证或逾期未完成验证的市民,将无法享受相应公共就业服务及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据悉,本次年度验证工作截至6月30日。验证范围主要包括两类:一是2011年1月启用并由我市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二是2015年1月启用并由我市核发的《就业创业证》。
需要注意的是,2026年1月1日(含)之后新申领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暂不参加此次年度验证。按照相关规定,新领证人员需在持证满一年后,于每年4月至6月按时参加年度验证。
办理年度验证时,持证人员需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若个人就业、失业状态发生变化,需根据其当前就业、失业状况进行登记,如原失业状态转就业状态,请携带相关材料办理登记。
我市人社部门提醒
持证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
主动参加年度验证
验证通过后
方可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