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
文字解读文字解读

柳政规〔2018〕2号关于《柳州市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方案

2018/01/08 8.6k 阅读 547 点赞

  关于《柳州市进一步加强 

  “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方案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柳政规〔2017〕12号)精神,现报送《柳州市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解读方案如下: 

  一、解读形式及渠道 

  《柳州市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布。 

  二、解读时间 

  《柳州市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与该实施方案的解读方案同步报审,且解读材料按程序审定后同步对外发布。 

  三、解读材料 

  (一)文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30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07号); 

  (二)起草背景 

  “地沟油”一般是指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油脂。一些不法公司、商贩将“地沟油”经地下销售渠道输送至餐桌,给食品安全带来严重影响,对市民身体健康构成极大威胁,广大市民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为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近年来,全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自治区和柳州市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制售“地沟油”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探索开展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地沟油”流入餐桌的问题得到较好遏制。为巩固这一成果,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地沟油”的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市食品安全办牵头研究制定了《柳州市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建立严防“地沟油”流入餐桌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起草过程及意见采纳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0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食品安全办起草了《柳州市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等27个单位的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建议6条,采纳了5条,1条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意见为市行政审批局建议在方案内详细表述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具体审批流程,因《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已明确规定,市、县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与中标人签订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经营协议,明确约定经营期限、服务标准等内容,并作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的附件,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具体审批流程没有在本方案内表述的必要,经电话商市行政审批局同意,不采纳此条意见。最终形成《柳州市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 

  (四)目标任务 

  到“十三五”期末,我市“地沟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全市各县(区)、新区形成一批布局合理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健全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措施,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更加科学完善,企业主体责任得到依法落实,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实现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证,全面建立严防“地沟油”流入餐桌的长效机制。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三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指导思想,到“十三五”期末,我市“地沟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二是主要任务。包括依法落实源头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严惩重处“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五个方面工作,明确市各有关部门、县(区)政府任务分工。三是工作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动员社会参与三个方面要求。 

  (六)涉及范围 

  本市、县(区)各有关部门,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屠宰企业、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畜禽养殖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企业等可能产生地沟油原料、制售“地沟油”、生产经营以“地沟油”作为原料的食品的市场主体和个人。 

  (七)执行标准 

  任何单位及个人存在违法制售“地沟油”、生产经营以“地沟油”为原料的食品等行为,应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依法具有管理权限的有关部门按《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监管部门发现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侦查。 

  (八)实施方案的亮点 

  《实施方案》(送审稿)在自治区《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对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地沟油”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进行了补充、细化和明确。一是着力推动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柳州市静脉产业园建设,加快推进我市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2020年底前,要全面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 二是完善治理工作责任部门。增加市行政审批局为责任部门,进一步理顺涉及餐厨废弃物处理、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等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职责。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和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大力开展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化产品安全性评估、产品地方标准制定等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 

  原文件:柳政规〔2018〕2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文字解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