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市区各高中,市特殊教育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73号)要求,现将《柳州市2022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印发你们,现就做好教辅材料选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教辅材料选用管理规定
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遵循国家、自治区和市教育局的有关要求,规范本辖区、本学校各学科教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及时将《推荐目录》转发到学校,严格按照“一科一辅”原则供学生选用,学生自愿购买《推荐目录》内的教辅材料。2022年秋季学期高一、高二年级学生选用《柳州市2022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高一、高二)新教材配套教辅推荐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标编写)》(附件4)中的教辅品种,其他年级选用《柳州市2022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高三)教材配套教辅推荐目录》(附件3)中的教辅品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教辅版本另行通知下发。
二、全面加强教辅材料价格管理
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与发展改革、新闻出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切实履行好教辅材料价格监督管理职责。凡进入《推荐目录》的教辅材料,必须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发改价格规〔2019〕1043号)的有关规定。
三、严格遵守自愿购买的原则
在教辅材料选购过程中,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得要求学生对同步类教辅材料进行一科多辅的征订,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学生自愿购买自治区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中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未列入自治区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
四、落实教辅材料征订备案制度
请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辖区内中小学的教辅征订情况,于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后15个工作日内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各局属普通高中学校、市特殊教育学校请于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后15个工作日内将本校的教辅征订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联系人:廖慧、邱仁仙,联系电话:2851554,邮箱:lzjjk2007@163.com。
市区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联系方式:柳州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发行一部3652827;柳州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发行二部2866656。
附件:1.柳州市2022年秋季学期小学教辅推荐目录
2.柳州市2022年秋季学期初中教辅推荐目录
3.柳州市2022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高三)教材配套教辅推荐目录
4.柳州市2022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高一、高二)新教材配套教辅推荐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标编写)
5.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73号)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