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局属学校: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校园火灾防控工作的提示》(桂消安办〔2022〕34号)转发给你们,请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校园火灾防控工作的提示(桂消安办〔2022〕34号)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2年11月8日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局属学校: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校园火灾防控工作的提示》(桂消安办〔2022〕34号)转发给你们,请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校园火灾防控工作的提示(桂消安办〔2022〕34号)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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