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柳教基〔2022〕93号关于调整中小学(幼儿园)2022-2023学年度秋季学期期末工作及寒假时间的通知

2022/12/18 6.8k 阅读 245 点赞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高中、中职学校,市特教学校、市六十六中:

面对当前疫情防控新形势,为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经请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决定调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2—2023学年度秋季学期期末工作及寒假时间,具体如下:

一、2022-2023学年度秋季学期期末工作安排

全市各学段抓紧完成教学计划和期末相关工作。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对学生本学期学业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除高中毕业年级外,原定于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质量调研延期至下学期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本学期结束时,各学校可通过线上形式举行散学典礼及召开家长会。

二、2022-2023学年度寒假放假时间安排

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非毕业年级、中等职业学校自2022年12月24日起放寒假。

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可以自愿为原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至2023年1月13日,从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


柳州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