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新区)教育局、司法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局属高中及中职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全区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桂教规范〔2022〕21号)要求,大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在总结前期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为推进我市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工作,提升中小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更好地完成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市教育局、市司法局联合组成全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机构,机构设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安全科,负责组织和指导市本级中小学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本市全国示范学校的复核推荐工作;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中小学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本辖区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遴选推荐工作。各局属高中及中职学校要明确校内牵头部门,安排专项工作人员负责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
请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高中及中职学校根据附件有关要求,全面启动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工作,完成时限为2023年8月底前。市教育局将联合司法局组织专家对全市中小学校(含中职)申报材料进行全覆盖评审,并按不低于5%的比例开展达标工作实地抽查。(抽查时间及名单将另行下文)
三、结果运用
对依法治校达标创建中未达标的中小学校,由市教育局、市司法局通报批评。对未按期实现依法治校达标建设的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教育厅将在当年市县政府履职督导考评中进行相应的扣分。市级评定结果在90分以上的学校,由市教育局推荐名单至自治区教育厅,参与申报全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市级评定结果在95分以上的学校,由市教育局推荐名单至自治区教育厅,参与申报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
全市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示范校创建工作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市教育局陈学芝,2815914,邮箱:lzsjyjzcfgaqk@163.com;市司法局李龙翔,2829970。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全区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桂教规范〔2022〕21号)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柳 州 市 司 法 局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