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局属学校,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民〔2021〕1号),进一步做好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加强各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经研究,决定组建柳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柳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是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领导下,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行指导、督查、评估、研究等,加强和改进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的决策协调议事机构。主要任务是协助市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关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有关决策及关于深化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改革创新的工作要求,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审议和研究部署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材建设、教学方案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组织专家指导组就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开展前瞻研究、评价指导、工作研讨、经验总结、问题研判等理论和实践工作。
二、推荐标准和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作风公道正派,组织协调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二)从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3年以上,特别是具有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学或研究经历的专家,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工作成绩突出,在全市或本县区(新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领域有较高知名度,中小学教师一般应具有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高校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原则上不超过60岁,身体健康,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经历承担专家委员会工作。
三、推荐数量
各局属学校,各有关部门推荐1—2名;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5—8名。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认真遴选人选,报送正式推荐公文,同时填写《柳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推荐表》(附件1)和排序后的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2023年5月4日前将有关材料电子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lzezxkyc@sina.com。
联系人及电话:高停,2810882。
附件:1.柳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推荐表
2.柳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推荐汇总表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