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市属高中段学校,市特教学校: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教资助〔2023〕6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2023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时间范围定于4月15日——5月31日。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是全区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紧紧围绕“青春筑梦新时代 资助伴我向未来”这个宣传月活动主题,认真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开展政策宣传,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宣传到位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印制提供给各市属高中段学校、市特教学校的资助政策宣传单(册),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安排经费,印制相关资助政策宣传单(册)。各县区(新区)要及时将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和宣传单(册)分发到每一所学校。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自治区的通知要求,在校内显著位置长期设置固定资助宣传栏(板报),及时张贴资助政策宣传海报便于学生随时查阅了解,为每一位在校生分发资助政策宣传单(册),确保人手一份,并让学生或家长(或监护人)在“资助政策宣传单签领回执表”上签字确认,由学校保存备查。
除上述活动外,各县区(新区)、各学校要充分利媒体、报刊、电台、短信、QQ、微信等线上线下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大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成效宣传
今年是广西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十五周年,要求各县区(新区)在5—8月期间自行设计和制作2—3块宣传展板在办理贷款场所进行集中展示,生动美观展示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举措、成效和亮点或贷款学生励志典型人物事迹等。
四、开展资助主题系列活动
我局将组织开展一系列资助主题征文、国家奖学金典型人物优秀事迹评选等活动,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认真总结、及时报送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市属高中段学校、市特教学校将有关材料(包括“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及2—3张图片等)于6月9日前报送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zzsxb@163.com。联系人及电话:叶文捷,2822933。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教资助〔2023〕6号)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