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局属高中段学校: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规范〔202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并贯彻落实。同时,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校服选购管理工作,拟定于2023年7—9月期间,开展柳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自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查内容
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规范〔2023〕6号)要求,组织所辖学校全面开展专项自查,摸清存在问题,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报告模板详见附件2)。
二、工作方式
自查工作采用实地调研,报送工作材料和填写《2023年柳州市中学校校服(班服)选购管理工作自查问卷》等方式进行。
三、提前布置
请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局属高中学段学校,结合即将到来的新学期,制定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并在校服选购工作开展前向所有家长征求意见,征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学校班子会议纪要和家长表决结果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
四、材料报送
需要报送材料包括《XXX关于开展中学校服管理自查工作的报告》(附件2)和《2023年柳州市中学校校服(班服)选购管理工作自查问卷》(附件3),各县区(新区)所辖学校统一由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盖章报送,各局属高中学段学校盖章直接报送。以上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PDF和WORD版本,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报送至市教学设备供应站。
联系人及电话:范桂佳、李晓兴,0772-2838722,邮箱:sbz2838722@sina.com。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规范〔2023〕6号)
2.XXX关于开展中学校服管理自查工作的报告
3.2023年柳州市中学校校服(班服)选购管理工作自查问卷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