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柳教人〔2023〕38号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共同体建设区域和学校典型案例评比工作的通知

2023/08/04 1.8w 阅读 276 点赞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局属学校,二层机构:

    根据《柳州市教育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柳教人〔2021〕47号)精神,为更好地总结宣传区域和学校推进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案例,经研究决定,开展柳州市教育共同体建设区域和学校典型案例评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典型案例类型及基本要求

    (一)教育共同体区域典型案例。案例征集对象为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部门。案例应体现区域整体推进教育共同体建设的典型做法、实践成果。

    (二)教育共同体学校应用场景设计典型案例。案例征集对象为教育共同体结对学校。案例可重点围绕教育共同体结对学校间实现优质教育资源推送、同步互动课堂、教师网络研修、城乡教师交流、课后服务资源共建共享、教育共同体内学生交流、家校社协同育人、大数据精准教学诊断、教育质量评价、校本研修、教师专业成长、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实践成果。“组团式”帮扶项目也可以申报。案例撰写要求详见附件1。

    二、推荐名额分配

    (一)教育共同体区域典型案例由各县、区(新区)结合实际,自主申报。如无符合条件的可不申报。

    (二)教育共同体学校应用场景设计典型案例,每个县、区(新区)可推荐2—3个,注意涵盖不同学段、不同应用场景。局属学校结合实际,自主申报。

    三、推荐和评比程序

    (一)教育共同体区域典型案例由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程序推荐。

    (二)教育共同体学校应用场景设计典型案例,由学校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名额择优推荐。

    (三)我局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确定区域和学校典型案例,并予以公布。

    四、典型案例展示推广

    在柳州教育网、公众号等媒体上开设“教共体经验共享专区”,对入选的典型案例进行常态化图文、视频展示。对成果突出的区域或学校,择优在市级相关会议上交流、推广,并向上级部门推送。在项目、资金分配或推优评先等工作中,予以倾斜。

    五、报送要求

    请各县、区(新区)和局属学校精心组织、择优推荐。于2023年8月10日前将典型案例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盖章扫描件和推荐的典型案例文本材料(电子版)、图文资料等报送我局人事科,联系人:蓝一淋,电话:2815940。

    附件:1.教育共同体典型案例撰写要求

          2.教育共同体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3年8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