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缓解道路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柳江区道路交通实际,现定于自2019年6月29日零时起,每日(7:00至9:00;11:30至12:30;17:30至19:30)禁止中型(含)以上货车、低速汽车、拖拉机驶入柳堡路、南环路柳江段(宜柳高速柳江出口至南环路与航岭路交叉路口)、瑞龙路南段(柳堡路路口至乐都路路口)、柳工大道(柳堡路路口至乐都路路口)、兴柳路(柳堡路路口至柳江公安分局)、马平路、练家坡路、乐都路、商贸街。
限制通行时段,敬请行经上述路段的限行车辆绕道行驶,对违反规定驶入限行管制路段的,交警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019年6月29日零时起,原柳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5年1月15日发布的《关于中型(含中型)以上货车、低速汽车、拖拉机限制通行的通告》废止。
特此通告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6月21日
限制通行时段,敬请行经上述路段的限行车辆绕道行驶,对违反规定驶入限行管制路段的,交警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019年6月29日零时起,原柳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5年1月15日发布的《关于中型(含中型)以上货车、低速汽车、拖拉机限制通行的通告》废止。
特此通告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