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缓解城区交通压力,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打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城市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拟对县城城区部分道路采取对中型(含中型)以上货车、拖拉机实行禁行、限行措施,具体如下:
一、禁行、限行车型:中型(含中型)以上货车、拖拉机
二、全天候禁止通行路段:大桥路
三、限时段(禁行时间:每天7:00-22:00)禁止通行路段:建中东路、建中西路、建中南路、建中北路、广场路、西闸塘路、政军路、交通街。
针对以上禁行、限行措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电子邮箱:648733960@qq.com
2. 电话、传真:0772-6817525
3. 通信地址:鹿寨县鹿寨镇迎宾路84号;邮编:5456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8日。
鹿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