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道路资源,提升飞鹅路和飞鹅二路片区路网整体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结合道路交通实际,现决定优化调整飞鹅路和飞鹅二路及其沿线路口限行管理措施,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飞鹅二路恢复机动车双向通行交通组织。
二、在飞鹅路(鹅山路至站前路)东往西方向设置公交专用道,允许公交车在飞鹅路鹅山路口由东往西方向直行,其他机动车辆禁止直行。
以上调整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对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有序通行。
特此通告。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