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恶劣天气多发,特别是夜间能见度差,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概率大幅上升。为持续维护辖区冬季交通秩序,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夜间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柳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结合岁末年初辖区道路交通状况特点,持续开展夜查行动,以“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后阶段为抓手,点亮“五盏灯”,全面加强夜间交通整治管控,有效遏制住了夜间事故多发势头,确保了辖区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一、狠抓部署,点亮责任“落实之灯”。大队巩固前一阶段夜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效,科学研判部署,通过分析研判辖区夜间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认真总结近期工作经验,查找不足与薄弱环节,不断细化完善相应的工作措施,对辖区夜间违法行为高发的时间、路段、人群等作出准确判断,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推进整治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
二、狠抓治理,点亮源头“监管之灯”。大队组织警力对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视线盲区、路面凹凸不平及各种交通防护措施缺失、道路施工路段等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建档,及时下发建议整改函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道路隐患,合理安排警力,加强巡逻防控,并增设交通提示牌,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狠抓巡查,点亮违法“整治之灯”。大队针对辖区夜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状,按照“警力跟着路段走,警力跟着时段走”的指导思路,严格落实定责、定岗、定点的责任制,坚持每周最少三次的夜查行动,在辖区重点路段设临时检查点,以违法行为突出的夜间20时-24时为重点时段,加大对酒驾醉驾、非法改装、涉牌涉证、超限超载等违法行动,做到夜查行动持续不断,专项整治重点突出。
四、狠抓防护,点亮执法“安全之灯”。大队要求执勤民辅警在查处夜间交通违法行为时,严格执法程序,正确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查处过程和违法当事人进行全程录像录音,切实固定违法证据,做到处罚决定书与执法记录仪的全程录像录音相一致。要求严格遵守《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切实做好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严防发生因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导致民、辅警伤亡事故;并要求带好装备,当日带班领导在行动前认真做好单警装备检查,特别是冬季低温、夜间能见度低,坚决要求民警、辅警穿反光背心、佩戴好肩灯、带警械、手电等,并严格规范安全站位,加强团队协作,使拦查、检查、固定证据、查处一系列流程规范程序,在提升防护的同时,也提升执勤执法的工作效率。。
五、狠抓教育,点亮宣传“提示之灯”。大队充分利用集中整治和日常执法的有利契机,坚持罚教并重,依托收费站、执勤点等,在查处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时,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使广大驾驶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消除夜间交通违法行为,达到“处理一例、教育一片”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大队立足“七进”宣传活动,定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运输企业、客运站等重点企业,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驾驶人安全操作培训,及通报辖区重点车辆突出违法情况,加大警示震慑力度,进一步提高重点驾驶人遵纪守法、文明驾驶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