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开展“1号行动”、“2号行动”的基础上,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发力,深入开展打击整治盗窃电动车及电动车电瓶(以下简称“两电”)违法犯罪专项行动“3号行动”,推进岁末年初打击突出犯罪攻坚战取得实效。
整治重点
强化源头治理
交警支队配合分县局、市场监督等部门开展销售源头的监管突击检查,主动发现查处制作、销售、使用假牌假证、非法改装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以营利为目的非法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或者销售非法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的违法行为。




加强路面管控
严管城市商业区、农村集市等电动车出行率高的重点区域,在民俗民风节日、群众集体外出活动等重点时段、节点,采取集中力量整治、不定期突击整治、组建执法小分队等方式,严查电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使用伪造、变造号牌或套用他人号牌上路行驶的电动车,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向群众开展宣传,最大程度地减少无合法手续的电动车上路。
仔细核查无牌无证、锉印车、有明显改装换漆、无合法来源证明等电动车。对涉嫌被盗窃的车辆,及时发现被盗线索并移交辖区分局刑侦、治安部门处理。
以电动自行车销售商业区为重点,在周边道路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整治行动,从源头上遏制无合法手续的电动车上路行驶。


严把登记查验关
在电动车申请登记过程中,车管所对电动车进行严格的检查,发现锉印车架号、车辆改装换漆、无合法来源证明等盗窃嫌疑的,及时移交辖区治安、刑侦部门依法处置。同时,进一步规范办理机动车、电动车被盗抢备案业务。



营造宣传氛围
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大力宣传专项行动取得的战果及典型案例,有效震慑犯罪,宣传防盗知识,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实现社会效果和整治效果相统一。




同时,积极联系各新闻媒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等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盗窃“两电”专项整治行动,为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