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建复字〔2020〕33号
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153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柳州市委员会:
贵委在柳州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出《关于发挥物业管理“微治理”作用 推动我市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建议》(第153号)收悉,该提案作为市委领导督办政协重点提案,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办2019年7月印发《柳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区党委组织部联合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等六部门今年4月共同印发《加强城市居民小区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自去年开始已积极开展相关实践和探索工作,大力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微治理”作用,构建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共同治理新格局。针对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和解决建议,各部门进一步认真组织研究,多次开展现场调研,与提案委员进行面对面座谈交流,共同探寻解决办法,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推动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互融互通
加强调查研究,统筹考虑将社区辖区内较大的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推选为居民委员会成员。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加大基层治理类和公共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引领各类社会组织专业规范运作、依法依规办事。2021年底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交叉任职率力争要达到100%。
二、加强党建引领基层自治共治
推动符合条件的社区物业公司(项目)及时建立党组织,接受社区党组织和企业上级单位党组织的双重领导,对暂未组建党组织的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2020年底党组织和党建工作指导员覆盖率不少于80%,2021年底力争实现全覆盖。目前市物业协会已经和其所在的五星社区建立党建联系,下一步将由协会党组织设立的专职书记负责,梳理物业服务企业散布在不同基层党组织的党员职工,以项目为单位,主动与街道、社区党建互联互建,沟通渗透,把“红色物业”打造成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载体。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对社区基层治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发挥物业公司在小区卫生保洁、矛盾纠纷调解、小区文化建设、社会治安防控等方面充分发挥物业的积极作用,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支持。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在市委组织部的领导下,探索建立“一核三元、共同协商”的党建引领物业小区管理新模式,建立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参与工作机制,探索搭建实体化平台,配套出台健全领导机制、联动管理体制、多方协作议事机制等工作制度,保证实体化沟通平台因地制宜实现多方有效联动,充分实现党组织引领下居民的事协商办。今年以来,市民政局督促指导各社区加强与物业服务企业的沟通协作,通过“四联双报到”、党建联席会议,定期沟通协调,解决居民反映的事情。创新网格化服务,指导各城区,在有条件的小区设立红色管家、红色驿站、党群之家、四点半课堂、居家养老等网格服务小阵地,满足居民群众各方面需求。以柳南区为试点,通过制定政策、创新“一委四会”会议,鼓励支持物业参与社区治理。指导柳南区制定《关于组建“一委四会”促进物业行业管理全面提升小区治理的实施细则》。指导柳南区银山街道召开“三无小区”治理暨红色管家“一委四会”成立大会,城区住建局、区环卫所、银山街道及社区、派出所、28家物业企业、12家业委会、社工站参加会议。
四、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探索对物业管理引入新的考核评价体系,将物业行业管理的日常监管与社区治理有机融合,将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的考评引入行业监管,实现小区管理协调、畅通、高效。日前我局在市委宣传部的统一领导下,结合物业行业居民小区防疫工作,具体指导柳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联合《柳州晚报》开展物业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最美小区物业”评选活动,整个评选工作将各城区、社区对物业小区的综合评价作为重要指标,预计将有100个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获得荣誉称号,是对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监管与社区治理充分融合一次探索,也增进了物业企业与社区的有效沟通和交流。
最后,感谢贵委对物业小区管理的关心和支持!市住建局、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将继续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提案中的优秀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发挥物业管理“微治理”作用,推动我市基层社会治理。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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