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建复字〔2020〕39号
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闭字第15号建议的答复
XX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太阳村镇太阳片区供水工程纳入城市供水体系建设的建议》(闭字第15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接到建议后,立即与市水务集团进行商议,并于6月17日组织柳南区政府、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集团,共同对太阳村镇太阳片区供水工程纳入城市供水体系建设进行探讨。经了解,4月30日市水务集团与柳南区政府已初步达成意向,双方共同投资从白露大桥至太阳村镇政府(约9公里)的dn600供水主管及加压站,柳南区政府出资建设太阳村镇政府至太阳村各村屯的供水管网,目前白露大桥至太阳村各村屯供水管网项目正在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预计需2.7亿元。
为解决资金缺口问题,我局已建议柳南区政府尽快与市水利局对接,积极申报农村饮水工程中央补助资金,争取柳南区太阳村镇早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下步,我局将继续跟进此项工作。
感谢代表对我市城建工作的关注及支持,希望代表能够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7日
(网络传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