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拟使用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结余
资金支持复工复产建筑施工企业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使用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结余资金支持全区建筑施工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紧急通知》(桂建计〔2020〕3号)精神,我局按要求对柳州市辖项目及相关企业的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核。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符合补助条件的单位、项目及相关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到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9日-4月26日
联系电话:0772—2825257
联系地址:柳州市八一路77号
邮政编码:545001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