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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1/04/26 3.0k 阅读 371 点赞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协调保障性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设及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2)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本市实际情况的住房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3)统筹管理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行政审批;研究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牵头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4)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配合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危房鉴定和修缮、白蚁防治、房屋征收拆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等有关工作。(5)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全市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全市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全市建筑企业对外交流合作。(6)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并指导实施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的建设。参与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7)研究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监管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政设施和建设档案等方面工作;负责监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城市建设中有关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市容、园林绿化、土地、供电、通信等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和测量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审查。(8)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规范和促进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9)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和建设系统科技进步工作的责任。负责建筑节能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10)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11)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要求,以及市编办《关于调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柳编〔2019〕28号)内容,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新建民用建筑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管理职责、原市规划局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职责、原市地震局的建筑抗震设计的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和原公安消防部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2021年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1)因城施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因城施策,建立和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继续推进房地产市场风险化解工作,不断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推动建立预售资金分级管理、完善监管银行考核机制。

2)多措并举,持续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一是持续稳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持续强化对重点县区、重点项目的监管和统筹协调力度,着重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开工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二是加强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帮助各县区、各平台公司积极争取资金扶持,鼓励通过市场化融资,申报发行棚户区改造政府专项债券,为项目提供资金保障。三是继续开展租赁补贴申请受理工作。四是继续推进人才公寓及乡镇干部周转住房建设。

3)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项目策划和推进。通过开展问题梳理、前期研究、深化设计,细化问题,形成可以供决策、能够拉动投资、提高城市运行功能的具体项目。统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协同联动工作制,确保完成任务。通过项目建设,解决城市发展短板,提升城市品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强对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督导,继续做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三是继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用水、用气报装工作。四是继续加强内涝积水点整治工作,不断完善城市排水体系。

4)常抓不懈,推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狠抓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出台规范施工、监理、招投标、造价相关文件,结合诚信考核评价规范行业管理。持续开展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相关工作,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有效推进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攻坚行动,推进我市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5)精准发力,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一是加快推进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二是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跟进及指导工作。2021年计划改造小区138个,涉及居民30798户,实现改造规模更大,受益群众更多。制定《柳州市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计划,实现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滚动开发建设。三是继续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6)明确重点,强化勘察设计规范管理。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依托广西工程勘察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广西数字化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信息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全面加强勘察设计行业勘察设计质量、施工图审查质量、企业诚信体系信息化建设。三是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监管,严格装配式建筑设计管理。

7)科学谋划,不断提高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继续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工作任务落实,推进生产基地和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协调处理。注重在试点示范中锻炼、培养人才,鼓励我市装配式建筑协会开展装配式建筑评比评选、研究装配式建筑推广体系形式等工作,促进市场良性发展。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做好示范带动,通过示范提升对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等的社会认可度、培育消费市场。

8)善作善成,巩固提升乡村风貌改造成果。一是开展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注重打造高铁、高速等重要交通要道沿线示范带。二是持续推进特色小镇培育建设。以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为抓手,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特色小镇培育建设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多管齐下提升特色小镇社会投资水平。

9)保护传承,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重焕生机与魅力。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机制,起草地方立法配套政策,加强普法宣传。二是持续推进自治区级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工作。结合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和保护利用相关工作开展,梳理和总结我市试点工作经验。三是继续推进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四是探索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可持续发展方式方法。

10)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根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明确的“三大重点、九个方面”工作要求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有关部署要求,结合自身职责,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11)从严从治,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是继续加强理论武装,做好各类政治学习,持续抓牢抓实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持续推进党的组织建设,增强住建系统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三是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做好“一帮一联”及工作队员管理等各项工作。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共有直属单位11个。其中:

(一)行政单位1个,分别是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柳州市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柳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柳州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柳州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柳州市房产交易所、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四)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

(五)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柳州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其中柳州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仅将门面租金项目经费纳入部门预算)

机关本级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柳政办〔20114)《关于调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柳编〔2019〕28号),内设17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勘察设计管理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住房保障科、建筑市场监管科、物业管理和住房改革科、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科、村镇建设科、科学技术科、城市更新改造科、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城市建设科、名城保护管理科、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39674.69万元,同比减少280.98万元,同比下降0.7%,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上年结余(结转)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入总预算39674.69万元,同比减少280.98万元,同比下降0.7%。其中: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5172.89万元,占收入总预算88.7%,同比减少4769.86万元,同比下降11.9%。

2)上年结余(结转)收入4501.8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1.3%,同比增加4488.88万元,同比增长34743.7%。

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主要是城维专项资金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城维专项资金从本部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减少,市财政从其他财政资金安排。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支出总预算39674.6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7741.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5%,同比增加2670.07万元,同比增长52.6%。项目支出预算31932.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5%,同比减少2951.05万元,同比下降8.5%。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8.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同比增加495.64万元,同比增长45.4%。

2. 卫生健康支出441.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同比增加72.48万元,同比增长19.6%。

3. 城乡社区支出12243.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9%,同比减少10512.55万元,同比下降46.2%。

4. 住房保障支出25401.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同比增加9663.45万元,同比增长61.4%。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7741.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9.5%,同比增加2670.07万元,同比增长52.6%。

2.项目支出预算31932.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5%,同比减少2951.05万元,同比下降8.6%。

2021年支出预算总体减少主要是城维专项资金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城维专项资金从本部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减少,市财政从其他财政资金安排。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674.69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172.8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501.8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8.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1.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243.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401.6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17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41.78万元,项目支出27431.1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8.3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社会保险费。

(二)卫生健康支出441.5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三)城乡社区支出1224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546.3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696.81万元。主要用于城维专项工程和人员基本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89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165.5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8734.3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支出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41.7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804.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等。

(二)公用经费937.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9.15万元,比2020 年(上一年)预算109.62万元,同比减少0.47万元,同比下降0.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14.56万元,同比增加2.05万元,同比增长16.4%,增加原因:由于机构改革,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人数增加,公务接待费按人数核定预算,所以较上年有所增加。 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94.59万元,同比增加64.59万元,同比增长215.3%,增加原因:由于机构改革,因业务需求,需要购置业务用车,且原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经合并纳入预算范围内,车辆增加,运行维修维护成本增加。主要用于购买业务用车及车辆运行维修维护费用,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54.59万元,同比增加54.59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用于购买业务用车,增加原因: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合并,下属二层单位柳州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因工作需求购买业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40万元,同比增加10万元,同比增长33.3%,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燃料费,增加原因:由于机构改革,原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经合并纳入预算范围内,车辆增加,运行维修维护成本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4668.33万元,同比增加675.18万元,增长16.9%。

(一)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

政府集中采购预算559.7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2%,同比减少3377.19万元,下降85.8%。

分散采购预算2646.8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56.7%,同比增加2590.64万元,增长4608%。

(二)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

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4460.63万元,通过上年结余(结转)收入安排采购支出预算207.70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1789.73万元,其中: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买服务支出预算1582.03万元,通过上年结余(结转)收入安排购买服务支出预算207.70万元。

十二、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行政运行预算499.91万元,同比减少4.61万元,同比下降0.9%,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行政运行经费减少的原因:厉行节约,严控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实有在编车辆36辆,为柳州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14辆、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12辆、柳州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5辆、柳州市房产交易所4辆、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1辆,按用途划分:公务用车14辆,业务用车1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有16个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749.92万元。其中:机关本级有11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城市照明维护,预算金额1820万元;桥梁、隧道维护,预算金额1360万元;小街小巷整治(含“示范街”、创卫整治)经费补助,预算金额500万元; 城市道路维护,预算金额1500万元; 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专项资金,预算金额500万元;柳江水上公用设备维护经费,预算金额410万元; “阳光社区·美丽家园”改造经费,预算金额450万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补贴经费,预算金额50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支出,预算金额14900万元;试点政府购买公租房后期运营管理服务费,预算金额210万元;其他待安排项目支出,预算金额500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有5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柳州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的白蚁防治经费,预算金额238.78万元;柳州市房产交易所的聘用人员经费,预算金额386.74万元;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的直管公房维护,预算金额300万元;公租房管理补助经费,预算金额381.02万元;公租房维护维修经费,预算金额793.38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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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