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建法字〔2021〕27号
关于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了做好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组督导检查的迎检准备工作,2021年11月,我局扫黑办检查组对系统内各直属单位开展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主要采取自查、抽查和集中评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为各直属单位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中有关组织领导、线索排查、行业乱象整治及宣传工作等方面工作落实情况。从检查的情况看,各直属单位均能够认真落实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暨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较好地开展各项工作任务。主要体现在:一是对检查工作比较重视,大部分单位分管领导能够亲自参加本次检查工作,对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较为熟悉,对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均能够积极应对并虚心接受。二是常态化工作制度基本建立,各单位均能按照局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方案“四个继续”要求抓好落实。三是线索排查工作按要求落实。各单位均已按要求完成了一轮行业乱象及涉黑恶线索的排查工作。四是工作报告质量有所提高。各单位月度扫黑除恶工作报告质量明显改善,工作材料报送较为及时,基本能反映当月单位开展的行业治理工作内容。
二、表现较好的单位
(一)房产交易所。单位领导将扫黑除恶工作列入每月工作例会议题,成立了专项工作组,人员分工明确,工作协调统筹好。年度工作检查、线索排查有详细的计划,检查后正式发文通报。充分利用单位网站、服务大厅宣传屏、板报栏和自制海报等多种手段加强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宣传。
(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对各城区展开排查均以正式发文的形式进行开展排查。根据上级有关重点行业整治工作要求,将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的调查认定工作纳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统筹安排。
(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11月份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线索排查,线索排查范围较广,数量较多,工作开展较为扎实。
(四)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线索排查工作能够结合行业特点制作专项问卷调查表,对个人、单位、社区开展分类排查,工作台账较为规范。
(五)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制定了本单位的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方案,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单位(支部)议事工作内容。
三、存在问题
(一)组织领导方面。部分单位没有制定本单位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方案;个别单位没有支部(班子)会议研究扫黑除恶工作的记录;工作总结未能体现单位在日常行业检查、管理及乱象整治中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情况。
(二)线索排查方面。部分单位对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不够充分,个别单位仅对所属干部职工进行了排查,未能将排查工作扩展至所属行业及监管服务对象。
(三)行业整治工作方面。部分单位在开展日常的行业检查、监管等工作时,未能将工作情况在台账中有所体现。
(四)宣传工作方面。部分单位宣传工作台账较为单薄,工作“留痕”的意识不强。未能充分利用现有宣传平台展开宣传,如单位网站、服务大厅显示屏、单位宣传栏及行业专属刊物等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暨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扫黑除恶工作特别是行业乱象治理工作统筹谋划考虑,保证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开展。
(二)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提高工作报告质量。各单位要提高工作总结质量,要结合本单位行业管理工作,切实反映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有工作数据支撑,内容要真实准确。
(三)进一步充实完善工作台账。重点做好扫黑除恶组织领导、线索排查、行业整治和宣传推进等四个方面的工作台账资料,确保台账分类合理、要素齐全、整理规范。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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