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建规〔2021〕5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发〔2020〕20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新一轮优化审批服务创新改革举措行动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21〕15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柳州市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柳州市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9日
(网络传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