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建管字〔2022〕16号
关于开展2022年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推进我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机制的建设,促进工程造价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6〕61号)、《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柳州市2022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分支机构。
二、评价标准
依据《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评价。
三、申报周期
信用评价所需的相关材料的有效时间周期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四、评价形式
对执业质量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形式,评价工作组随机抽检1~2个成果项目,进行评分。
五、评价安排
(一)企业提交资料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6月10日前将《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及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原件备查),提交到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造价科。
(二)评价阶段
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和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联合组建信用评价小组,根据企业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企业相关信息数据符合要求,并进行评分;信用评价小组对其认为需要到参评企业现场核实评价内容的,于6月27日至7月1日到现场进行核实,根据实际核实情况进行评分,企业应予以配合。信用评价小组于8月底前将评价结果报送到主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结果公式公布
我局对市管理机构上报的评价结果进行复审确认,并在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满前提出书面异议,说明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异议提出人。最终评价结果将在市住建局网站上公开发布。
六、工作要求
(一)各造价咨询企业应组织专人负责市信用评价工作,要认真学习,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并且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
(二)信用评价工作要遵循客观、公正、回避的原则,相关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严谨,实事求是,遵守纪律,保守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造价科,联系人:汤颖文,李冰;联系电话:0772-2861244;地址:柳州市广雅路10号4楼造价科。
附件:柳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基本信息表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