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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柳州市房屋市政工程 “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2023/09/11 4.7k 阅读 349 点赞

柳建质消字〔2023〕24号

关于开展2023年柳州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柳东建设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有关精神,不断提升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水平,我局定于9月份在全市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增强质量意识 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和自治区实施质量强桂战略决策部署,以提高房屋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技术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围绕市场需求和群众关切,聚焦突出问题、明显短板和发展关键,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健全质量政策,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着力提升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质安消防科、建管科、村镇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等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活动具体工作由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柳州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柳州市工程建设监理协会、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协会等作为协办单位配合开展各项活动。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工程质量建设主题宣传活动。各县(区)、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强化企业工程质量意识,要结合日常监管工作,突出做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程质量竣工联合验收、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智慧工地建设等内容的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广告屏等各类媒体和宣传工具,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学习、专题讲座,积极宣传先进工程质量管理经验和典型案例。通过指导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质量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建设现场观摩会。我局将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建设现场观摩会,采取线上、线下模式同步开展,突出交流行业先进管理技术和经验,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广信息化管理和新技术应用,加大对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的宣传力度,大力推广成熟适用的工艺工法,有效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全市工程质量建设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开展工程质量监督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市级层面工程质量层级监督检查,以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建筑材料为重点,结合工程质量投诉热点,将质量安全手册的学习和贯彻纳入各类检查内容。对监督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内容,立即对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同步加强跟踪督导检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移交城管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四)曝光典型问题工程,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暗访检查。“质量月”活动期间,我局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市场各类主体行为管理三方面情况进行抽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各县(区)、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日常巡查、监督抽测等工作,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以及反复出现常见质量问题的工程报送我局,我局将及时上报自治区住建厅。质量问题应附佐证照片,并详细说明所违反的规范名称及具体条文。

(五)开展自建房安全鉴定培训和鉴定报告质量抽查。各县(区)、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鉴定抽查检查工作,规范鉴定机构资质和鉴定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行鉴定程序,督促鉴定机构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出具真实的鉴定报告,对不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出具房屋安全虚假鉴定报告等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上报我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各县(区)、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月”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结合实际,围绕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做好动员部署,通过开展“质量月”系列活动,切实让“质量月”活动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二)广泛参与。广泛动员参建企业参加“质量月”各项活动,多方位展示我市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及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引导参建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质量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三)及时总结。各县(区)、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参考柳州市活动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多形式开展辖区“质量月”活动。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各县(区)、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23年10月16日前将“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发布的信息、图片、视频等资料汇总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消防科。

联系人:郭敏宏;联系电话:0772-2803050,电子邮箱:zaxfk2021@163.com。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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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