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
工作动态工作动态

【柳建质消字〔2024〕6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半年柳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动态监管评价暨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层级监督检查的通知

2024/04/08 1.6w 阅读 407 点赞

柳建质消字〔2024〕6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半年柳州市建设工程

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动态监管评价

暨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层级

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查验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查验机构的从业行为,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质量安全水平,结合我市行业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4年度上半年柳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查验机构动态监管评价暨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层级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重点工作的通知》(桂建消〔202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桂建发〔2019〕14号)(以下简称《检测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诚信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桂建发〔2019〕2号)、《关于实行柳州市建设工程消防监督分级管理的通知》(柳政办〔2021〕1号)等文件精神,严肃查处不符合相关能力要求以及出具虚假消防查验报告的查验机构,落实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查验机构从业行为,提升部门消防审验工作质量。

二、检查对象

   (一)在柳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为建设工程提供消防查验服务且在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完成信息入库,并已出具查验报告的查验机构。

   (二)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履行消防审验职能的部门。

三、检查方式

   (一)本次动态监管评价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随机抽取已出具消防查验报告的建设工程,通过组织专家,采取资料抽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价。

   (二)本次动态监管评价每个查验机构只选一个受检项目,原则上从消防系统比较齐全的项目中抽取。

   (三)对部门现场工作质量检查结合动态监管评价同时开展。

四、工作内容

   (一)对消防查验机构开展动态监管评价

1.核查查验机构基本信息。按《检测规定》要求,核对查验机构相关基本信息、技术人员信息、检测设施设备状况和质量管理工作是否符合要求,对照《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综合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1)的内容进行记录。

2.抽查查验机构工作质量。重点抽查2023年11月以来,查验机构承接的建设工程消防查验技术服务项目,对照《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动态监管评分表》(详见附件2)的内容,随机抽取10-20%且不超过80条进行评分。重点评价:一是项目查验记录真实性、准确性;二是是否存在从业行为或出具的报告(文件)虚假、失实;三是查验方案是否具备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四是对防火材料、消防产品、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技术服务情况;五是各类岗位人员行为是否规范等情况。

   (二)对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履行消防审验职能的部门进行履职情况检查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档案质量。每个县区抽取2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2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2份建设工程消防备案项目档案及相关资料进行检查,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档案质量要求》(详见附件3)开展检查,重点包括:一是受理流程;二是档案材料;三是审批流程;四是评审论证;五是工作质量。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现场工作质量。结合档案资料,对相应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内容包括:一是现场评定记录;二是通过信息化平台开展现场评定的情况;三是消防验收过程;四是备案抽查记录;五是消防工程质量。

五、动态监管评价工作时间

评价时间:2024年4月15日~4月30日,具体时间及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各查验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动态监管评价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实地核查要求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受检查验机构技术负责人及查验人员到场,准备项目的查验报告、原始记录、现场评定记录、竣工图纸等资料及相关检测设备。

   (二)在本次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评价工作组将向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发整改建议书,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根据整改建议书分别向相应的责任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并督促整改到位。整改责任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将整改材料提交至对应部门进行核实确认。请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本行政区域内查验机构的整改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报告,由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4年5月8日前报送至我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消防管理科,我局将适时进行抽查。

   (三)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本次开展评价工作期间,评价工作组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纪律要求。

联系人:郭敏宏,联系电话:2803050。

附件:1.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综合考核评分表

2.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动态监管评分表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档案检查要求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