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为全面掌握《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柳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等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经研究,我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项检查组在全市开展2024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本次检查方式按照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9月下旬。具体检查时间、检查小组成员名单、行程另行通知。
二、检查范围
柳州市区及市辖各县2024年在建和竣工验收的民用建筑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建设项目各责任主体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柳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政策执行情况。
(二)各县(区)2024年度开展新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推广及相关政策执行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情况。
四、检查小组
为做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成立柳州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小组。检查小组成员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要求产生,具体成员名单另行通知。具体检查工作由进入检查小组的行业专家进行,行业专家涉及设计、审图、施工、监理等行业中建筑、暖通、电气、给排水等专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科技科负责组织和协调此次检查工作。
五、检查方式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2024年在建和竣工验收的民用建筑项目库中项目,检查项目数量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要求按照不低于3%比例抽查。检查相应民用建筑项目在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检测、验收等环节落实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绿色建筑等情况。现场查阅工程图纸、资料,检查施工现场,询问建设、设计、审图、施工、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工作落实情况。
通过专项检查了解我市民用建筑建设项目各责任主体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柳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政策执行的监督管理情况。
六、有关要求
(一)本次检查采用现场查看形式进行,不听取工作汇报,请各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柳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局,柳东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安排熟悉建筑节能情况的人员配合检查组工作,于2024年9月10日前报送2024年度在建和竣工验收的民用建筑全部项目清单(数据更新截至8月31日,详见附件1)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科技科邮箱lzzjjkjk@163.com。
(二)检查项目及行程确定后,请抽检项目所属辖区住建部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及时通知受检工程相关参建各方主体配合做好迎检工作,同时现场提供附件2表中材料。
七、检查结果处理方式
(一)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检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约谈。
(二)检查结果纳入企业履职考核管理和诚信评价管理,并作为行业管理企业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三)对严重违反节能标准强制性条文行为的工程,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四)总结2024年我市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柳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政策执行情况,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五)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附件:1.2024年在建和竣工验收民用建筑项目清单表
2.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项目检查材料清单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龙小双,0772-2873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