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含区直):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2〕62号)及补充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中职学校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和发布要求
请各校按照桂教职成〔2022〕62号(详见附件)编制内容和要求完成中职学校2023年职业教育质量年报和相关数据指标,并于2023年1月9日前将相关数据和质量年报提交并上传。
二、材料上报要求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市编写和发布本市(含县属中职学校、区直驻柳中职学校)职业教育年报,请各校务必在编制和发布质量报告的同时(即2023年1月9日前),将各校质量年报和《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数据表》《满意度调查表》(要求与系统填报数据一致)报送至我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邮箱lzjfzzx@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我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李雪青,2806181;韦晓华,3710539。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2〕62号)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3年1月5日